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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8 10:01:32 编辑:admin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333号)和《天津市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118号)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是推动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也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工作。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可使企业系统地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两化融合过程管理机制,依据战略目标需求规定两化融合相关过程,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理念从技术导向向管理变革、组织优化、战略管控转变,发展目标从技术应用向能力提升转变,运营模式从传统的粗放型模式向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精细化模式转变,推进主体从信息化部门向全员参与转变,一批贯标试点企业在精益管理、风险管控、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已初步显现。
二、推荐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3.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贯标试点企业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负责推荐,企业只能通过区或集团一个渠道申报。
2.申请企业须通过天津市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开展自评估(tjpg.cspiii.com),评估结果作为试点申报的重要参考。
3.申请企业请按附件要求认真编制申请材料。
4. 申请书主要包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企业两化融合现状与水平的文字材料、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与水平的文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等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证明材料。
5.申请书请用A4幅面编辑,除申请表以外,申报书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申请书请双面打印纸质版提交材料,材料左侧胶装。
6. 请各主管单位负责初审,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推荐函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7. 已申报2017年度首批贯标试点并确认开展管理体系建设的企业,请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报送材料。
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我委将从申报企业中遴选一批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并择优推荐国家贯标试点企业。
附件: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 戴顺;
联系电话:8360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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