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7-05-04 14:12:24 编辑: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打造南开区经济发展新引擎,引导科技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端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南开政发〔2017〕2号)〈南开区支持科技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制订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注册在南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工商注册时间不早于2012年1月1日(含)),通过科技型企业认定。
(二)入驻在南开区范围内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重点楼宇等各类科技载体,与所在载体签订孵化协议或服务协议。
(三)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争议。
(四)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备持续创新的意识。
(五)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支持方向与标准
(一)主要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移动互联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互联网+、科技服务等技术领域的项目。
1.移动互联网
包括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分析、个性化推送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
2.智能制造
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生产,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与设备,汽车及轨道车辆,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传统文化产业改造等相关技术。
3.生物医药
包括医药生物,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农业生物等相关技术。
4、互联网+
包括互联网+先进制造,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 互联网+再生资源,互联网+健康医疗,互联网+教育服务,互联网+职业培训服务,互联网+便民服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公共安全、互联网+环境保护等。
5.科技服务
包括研发与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等。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载体推荐、专家评审,分级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1.载体推荐。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依据申报条件,统一组织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采取内部项目路演、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遴选,按照项目申报数量要求,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见附件一)。各载体于5月30日前将项目路演或专家评审方案报送给区科委,载体遴选推荐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载体内全部入孵企业数量的40%。
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
2.科委初审。正式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开区科委,科委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正式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在www.nkkj.gov.cn(南开科技)上下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
(2)申报单位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nkkjxm@163.com发送至南开区科委。
(3)申报单位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5套(其中1套为原件,并在申请材料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报送南开区科委。
3.专家评审。南开区科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通过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和听取项目PPT汇报,综合评定,并出具专家意见和评审结果。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2.相关附件(详见项目申请书)。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
受理以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报送至南开区科委为准。
四、相关说明
(一)建立南开区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对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评审结果经南开区科委审核后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后无异议的报分管区长批准。
(三)立项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项目承担单位要接受中期检查,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题验收。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开区科研西路8号科苑大厦511室
邮政编码:300192
联 系 人:郑炳良 赵妍
联系电话:87456559
E-mail:nkkjxm@163.com
附件:
1.《关于推荐2017年南开区创新创业载体科技创新项目的函》.docx
2.《南开区创新创业载体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天津市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达科技企业孵化器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津ICP备20151225号
电话:022-26399295 地址: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永进道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