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7-05-09 16:04:01 编辑:admin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对2015年度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控股)公司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真编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请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复核材料一式五份及光盘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表格请自行前往邮箱下载,邮箱号cyzcc7736@163.com,密码cyzcc@GXW。
附件:材料清单
2017年4月2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
邮 箱:keyc@tjeic.gov.cn)
附件
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17年版);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15-2016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15年及2016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15年及2016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017年版);
2.工业设计企业2015-2016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北达科技企业孵化器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津ICP备20151225号
电话:022-26399295 地址: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永进道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