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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09:47:29 编辑:admin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


  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市新建了一大批商业设施,培育壮大了一大批零售主体,实体零售规模持续扩大,业态不断创新,促进了城市繁荣繁华,有力地支撑了商业快速发展。当前,随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深化,我市实体零售业经营模式落后、发展方式粗放、线上线下融合缓慢、有效供给不足、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凸显,实体零售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商业城市,以提高零售业综合竞争力和提升消费能力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新商品、新服务、新业态供给,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动我市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使实体零售真正发挥繁荣城市、保障民生、拉动消费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布局优化,把科学有序发展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做好规划引导,科学配置资源,推动空间布局向集约高效、区域统筹协调转变。
  坚持需求引领,把扩大消费和培育新增长点作为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需求是实体零售转型的根本出发点,要适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增强零售企业发展内生动力,补齐短板,增强优势,引导和扩大消费,提升优化消费质量和结构。
  坚持市场主导,把创新驱动和业态模式调整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零售企业自主选择转型路径。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实体零售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跨界融合,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便利、集约生态的实体零售新格局;大中型传统零售企业在业态、服务、经营方式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转型比例超过85%;实体零售企业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长率超过8%;形成一批具有消费引领作用的体验式、个性化、差异化的实体零售业态及商品品牌,涌现一批在全国及京津冀地区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实体零售品牌企业。
  二、主要任务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北方经济中心的功能定位,顺应消费需求变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新特点,围绕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的主题,从十个方面做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提升集散能力。构建完善以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为核心的实体商业布局。
  1.优化中心商圈布局。加快实施南京路、鼓楼、大胡同等区域型商圈提质升级,打造3个百亿级商圈,加强古文化街、意式风情区等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提升津滨大道商圈、中山路商圈等新兴商圈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家居市场等业态有序退出城市核心商圈,向环城四区转移。
  2.拓展城郊商业空间。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和连锁企业利用品牌及渠道优势向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拓展,形成多区域聚集的商业发展格局,增强对河北省毗邻地区消费的吸引能力。
  3.完善农村消费市场。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设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一批农村集贸市场,发展一批村级连锁便利店,构建超市进镇、连锁下乡、配送到村的农村市场体系。
  (二)创新经营业态,满足消费升级。
  1.发展新型业态。引入“买手制”精品百货、购物与艺术紧密结合的体验主题购物中心、潮流主题旗舰店等多种与时尚艺术相关的新型商业业态。鼓励发展奥特莱斯、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免税店、进口商品直营中心、跨境电商体验店等业态,支持沃尔玛、麦德龙等大型超市企业开设仓储式会员超市。
  2.优化传统业态。推动友谊、华润等具备条件的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调整业态结构,丰富消费体验,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等转变。引导银河、恒隆、万达等购物中心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增加体验项目和服务业态,实现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引导劝业场、滨江商厦、百货大楼等业态雷同、功能重叠、市场饱和度较高的百货店、购物中心错位经营。
  3.丰富便民业态。完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扩大社区消费。推动津工、华润、物美等连锁社区超市对接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等企业,发挥终端网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增加燃气、水、电力、交通违章代收代缴等生活缴费服务项目,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三)调整商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
  1.加快品牌调整。支持海信广场、友谊商厦、银河购物中心等企业引进一批国际高端品牌旗舰店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在保障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同时,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开展京津冀老字号互进名店活动。强化实体零售企业自有品牌意识,开设自有品牌商品专区,不断提高自有品牌商品比例。
  2.优化商品品类。鼓励企业国外直采,引导实体零售企业拓展全球采购业务能力,扩大进口商品经营规模,丰富商品市场选择度,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瞄准北京、上海,引进我市空缺商品。组织实体零售企业参加津洽会、天津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各地商品展、农特产品对接会等供需对接活动,不断引进适销对路的商品,满足消费需求。
  (四)增强服务体验,提升品质消费。
  1.推广精品服务。持续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制定百货业、超市业服务规范标准,开展职工大培训大比武活动,提升服务技能,弘扬诚信服务。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便利化、精准化、品质化。
  2.优化购物环境。推进服务设施人性化改造,增强顾客服务体验,优化商场环境和商品陈列,营造舒适愉悦的购物氛围。
  3.创新体验消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分析顾客消费行为,提供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加快店铺智能化改造,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互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做深做精体验消费。
  (五)整合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发展集采分销模式。推动一商集团、天津物美等企业通过供应链整合社会零散销售点,打造日用消费品集采分销平台。加快建设阿里巴巴零售通等新零售服务平台,怡亚通、酒仙网等糖酒茶商品集采分销平台,清真食品进口采购平台,天津港首农等冷链集采分销平台,实现商品采购源头化、渠道扁平化、成本最低化、配送一体化,带动中小商贸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扩大销售规模。
  (六)促进连锁发展,扩大规模效益。
  1.扩大连锁经营规模。引导实体零售企业通过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愿连锁的方式进行品牌和市场拓展,推进相同业态的连锁企业通过并购、参股、品牌输出等形式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区域发展。力争培育10家超十亿元的大型连锁实体零售企业。
  2.创新连锁经营模式。加强连锁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利用社区超市、便利超市等末端零售网点优势开展网订店取和网订店配服务。引导企业将自有物流设施、零售网点向社会开放成为配送节点,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3.提高连锁发展质量。引导津工、华润万家、大方便利等连锁零售企业,改变以门店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发展方式,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协同管理方向转变,提升总部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
  (七)变革经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改变大型百货商场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传统经营模式,向注重品牌和模式创新并重转变。支持有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开发设计自有品牌商品,发展订单制造加工和个性化经营。推动百货零售企业建立高素质的买手队伍,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提高自营比例,提升盈利能力和差异化经营水平。
  (八)发展智慧零售,提高科技水平。
  1.打造智慧商圈。发展设施高效智能、功能便利完备、信息互联互通的智慧商圈,促进业态功能互补、客户资源共享、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提高商圈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2.加速实体电商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依托实体零售企业线下网点渠道资源、商品品牌和服务优势,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拓展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渠道布局,增强实体零售业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功能,提升线下商品集散、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功能。
  3.加快信息技术改造。创建智慧商店,支持实体零售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以“i-Tianjin”为标识的无线网络建设,推动移动支付、自助服务、智能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
  (九)强化多领域协同,促进共享发展。
  1.深化零售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零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零售企业改制重组。
  2.加强线上线下合作。支持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
  3.强化行业联动发展。推动零售企业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跨行业整合资源,加强产业协同,实现跨行业联动发展。
  4.拓宽内外资本合作。进一步提高零售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引入良性资本、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商业模式和知名品牌,推动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
  5.扩大信用消费领域。鼓励实体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开展信用销售,支持大型零售企业与银行合作设立消费信贷机构,扩大商品信用消费领域。
  (十)加强统计监测,掌握行业动态。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逐步建立服务消费统计体系,构建反映零售业发展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部门间协作和信息共享,加大对新项目、大项目跟踪力度,督促各区抓紧抓实新增单位发现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全部纳入限上单位统计渠道。
  三、政策措施
  不断完善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自主转型的工作机制,在规划、财政、税务、金融、人才、技术、标准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
  (一)优化发展环境。
  1.加强规划和标准引领。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确定商业网点发展建设要求,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商业与人口、交通、市政、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商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分类规划、商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发挥商业规划指导和调控作用。加强对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论证,引导其有序发展。完善区域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明确区域商业布局和新建社区的商业设施配套要求,利用公有闲置物业或以回购廉租方式保障老旧社区基本商业用房需求。建立适应融合发展的标准规范、竞争规则。加快建立健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制定实体零售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地方标准,增强实体零售转型升级的软实力。
  2.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住所登记改革,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不得以任何名义阻碍企业变更登记住所。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在我市注册地统一纳税,各区按连锁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本区域销售额比例分税的政策。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优化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口卫生安全等审批程序,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优化过境通关环节。建立和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长效制度,为企业开展夜间配送、恶劣天气条件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保障民生用品的配送需求。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确保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政策有效落实。
  3.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加强直管公产非住宅商业用房转租管理,促进商铺租金有效降低。完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商业人才培训体系,重点培养复合型高端商业人才和时尚买手、流行设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网络支付等专业人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
  4.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食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充分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的行为。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加强财税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予以支持,重点研究智慧商圈建设、商业技术创新应用、业态模式创新、商品结构优化、买手队伍建设、社区商业建设、连锁经营发展、农村网络拓展、老旧业态退出核心商圈的支持政策。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区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零售企业设立的科技型子公司从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研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
  2.强化金融支持。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做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发展供应链融资方式;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兼并重组;运用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利用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展。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重点、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地实施。市商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评估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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