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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16:10:44 编辑:admin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部署,现就2017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紧紧抓住历史性窗口期,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理念先行,注重系统集成,用好“半步策略”,着力推进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举措,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打造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注入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落实承接非首都功能指导意见,构建“1+16”承接平台格局,加快建设滨海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率先出台实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建设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深化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部门设置、干部配备、工作运转和政府服务。推动自贸试验区向京冀两地复制制度创新成果。完善产业转移园区合作共建机制。争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落户,推动设立中欧产业合作基金。加快区域要素一体化改革,探索推动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化发展,先行先试“通武廊”地区一体化改革。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实施天津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取得实质进展。扎实有效去产能,全年压减钢铁企业炼钢产能180万吨。持续深入去库存,全年盘活空置楼宇面积400万平方米,积极盘活低效土地;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商品房库存继续处于合理区间。积极稳妥去杠杆,制定出台我市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制定实施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力争全市融资平台融资成本降到6%以下,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5%左右。多措并举降成本,继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加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力度,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降到85元以下。精准加力补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民生、生态、基础设施和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力度,扩大有效供给,激活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提升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强化“一村一策”帮扶政策落实。大力推进标准化改革,出台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建立健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以标准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坚持使市场在自由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创新,推动实现共享发展。

  (三)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中介机构年度目录管理,研究建立政府定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实现审批事项数量省级全国最少。在市区两级全面推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等机制,提升集中受理、接办分离运转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取得突破,提升办公系统现代化、便捷化水平。加强审批“网上大厅”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的网上审批政府服务平台。加快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突破,深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全面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全面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建立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机制。深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快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建设,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先构建信息公示、信用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惩戒的链条式监管体系,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推进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外债规模管理试点。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率先推动取消耗材加成,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出台实施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推动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巩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完成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一二三”的总体思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稳妥推进公益性国有企业混改,全面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混改,统筹推进困难企业要素剥离重整混改,重点推进一级集团公司混改。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推动天津港“一港八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客货分离集输港体系。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资产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三类平台”。严格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内控监督体系,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加快企业负责人制式转换。探索开展国企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对职业经理人薪酬,由董事会根据人才市场价格和经营业绩协商确定。探索开展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试点,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办法。建立国有企业改革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和混改任务清单、效益清单、债务风险管控清单、国资监管清单、“红线”清单、国有股东代表分类评价清单。严格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对国企全面审计,推进监督信息统筹,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准确把握国家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要求,研究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全面实施盐业体制改革。

  出台实施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扩大民间投资发展行业和领域,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高水平众创空间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持续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工程,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等,加大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总结一批产权保护方面的好案例,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

  (五)大力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厘清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先行在司法领域取得突破。加快建立转移支付与人口迁移挂钩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严格执行两年以上项目结转资金收回制度。深化市级全口径预算改革,推进区级全口径预算全覆盖,实现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出台实施我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加快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落实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政策,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程度,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支持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条件推动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股权改造、并购重组。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在推进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平台方面取得突破,巩固和提升天津金融租赁公司在全国的行业领先地位,推动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充分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等金融工具,加强对循环经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用好海河产业基金,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形成1000亿元左右的母基金群,力争撬动社会投资5000亿元,服务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率先推动设立航运保险公司。在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方面取得突破,推动试点银行开办投贷联动业务,争取试点银行在津设立投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支持有资质银行扩大离岸业务。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积极完善现代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满足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保险机构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交通、地铁等重点项目。全面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推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放开本市户籍人口迁移限制,落实人地挂钩、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城乡规划条例、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取得突破。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公示等改革试点。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农业“一减三增”调结构任务,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农业节水灌溉体制机制,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推动出台进一步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将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为主转为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深入推进农业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制度改革,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蓟州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由村级组织牵头、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宝坻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试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

  (七)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在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制定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创新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加快创建滨海新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全面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区试点建设任务。深入推进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计划。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工程中心,加快“双创”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率先深化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和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健全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探索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完善不同类型、行业、职业人才的评价标准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改革。落实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支持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强化人才激励,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快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建设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和转化中心,率先构建线上线下资源共享的国际化平台。先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深入实施“千企万人”、人才“绿卡”等支持政策,强化“131”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推动滨海高新区加快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八)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大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落实力度,出台实施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三年行动方案,细化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精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先行探索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率先建立协同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健全“走出去”服务体系。搭建服务中小企业“走出去”对接平台,建立依托我市境外招商机构和营销网络资源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对接机制。推动出台海外工程承包、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项目的信用保险扶持政策。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版,率先完善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等相适应的监管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外贸业态,培育引进总部型贸易企业。推动设立中欧产业合作基金。率先研究建立国际化城市指标体系,先行开展对外开放综合竞争力评价。

  (九)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高考招生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建立教育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得突破,加快建设健康天津。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加快“三区两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考核奖补等配套办法。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率先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开展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实施公立医院医疗药品采购“两票制”。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加大落实支持政策,在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医上取得突破。深入实施“全运惠民工程”,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探索开展社会机构运营基层文化设施工作,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模式。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在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完善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

  (十)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机制。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探索用绿色系数衡量发展成绩,完善基于主体功能区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编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日常监察和定期监督相结合的环保监察制度。加强环境监测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深化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向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过渡。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围填海管控和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推动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出台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铺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三、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改革担当,细化责任分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四个意识”,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重要改革任务要亲自部署、重大方案要亲自把关、关键环节要亲自协调、落实情况要亲自督查,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和工作职责,分解细化改革任务,落实工作分工,建立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工作处室、责任人和时间进度,构建可考核、可追溯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考核督查,狠抓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健全改革任务落实责任制,研究建立改革检查考核制,推动形成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细化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改革工作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改革任务的督促检查,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和督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挂账整改,要通过督查打通关节、疏通堵点、追效问责,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鼓励基层创新,加强经验推广。支持鼓励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更多生动、鲜活、简明、深刻的典型案例。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对基层的探索创新和各类试点进行认真总结,采取自评估、第三方评估、社会调查等方式开展改革效果评估,巩固改革试点成果。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调整完善改革措施。加强改革理论提炼创新,更好发挥创新理论对深化改革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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