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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6 09:27:43 编辑:admin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电机、LED照明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电机应用项目、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申报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须按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依附或改造的主体符合产业政策且稳定运行时间超过两年,不属于新建项目或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应在2017年7月1日后建设,能够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含子项)未获得国家和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初审,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本区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tjzyhb@126.com。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日期不予受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将符合申报条件且节能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纳入备选名单,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选项目进行审核,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
2. 高效电机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3. 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要求
5. 项目基本情况表
6.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2017年9月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亮;
联系电话:83605973;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林森;
联系电话:23303765)
附件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用能单位投资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锅炉系统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节能量不少于500吨标准煤。
节能量根据项目投入使用后减少的一次能源以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电力折标系数按315gce/kWh计算。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
2.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6);
3. 用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项目前期手续(立项、能评、环评等)批复复印件(适用时)。
四、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给予用能单位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附件2
高效电机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电机使用企业投资将在用低效电机更换为高效电机。
二、申报条件
1.更换后的低压电机必须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2.更换后的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必须符合《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13)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3.更换后的稀土永磁电机、磁悬浮高速永磁电机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
2.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6);
3. 用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高效电机购置合同(需载明用户名称、高效电机型号、容量)复印件;
5. 高效电机购置发票(需载明用户名称、产品等基本情况)复印件;
6. 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复印件;
7. 所更换的旧电机型号、容量、设备管理唯一编号等证明材料。
四、补助标准
根据更换后的高效电机的总功率,给予电机使用企业100元/千瓦的资金补助,每户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附件3
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用能单位投资使用LED照明产品。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选用的LED照明产品不少于2000支或投资额不少于10万元。
2.项目选用的LED照明产品,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需取得国家3C认证证书。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
2.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6);
3. 用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LED照明产品购置合同(需载明用户名称、LED照明产品规格、型号)复印件;
5. LED照明产品购置发票(需载明产品等基本情况及用户名称)复印件;
6. 3C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四、补助标准
根据LED照明产品的总功率,给予用能单位3元/瓦的资金补助,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附件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类型为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服务公司。
二、申报条件
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节能量不少于500吨标准煤。
节能量根据项目投入使用后减少的一次能源以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电力折标系数按315gce/kWh计算。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
2.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6);
3. 节能服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
5. 项目前期手续(立项、能评、环评等)批复复印件(适用时)。
四、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的30%。
附件5
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 | 单位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姓 名 | 联系 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职 务 | 手 机 |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高效电机应用项目 ○ 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项目投资额 (万元) | 项目开工日期 | |||||||||
项目竣工日期 | ||||||||||
预计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 预计年节能效益 (万元) | |||||||||
高效电机应用项目、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 | ||||||||||
更换后设备总功率(千瓦) |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用能单位名称(印章) | ||||||||||
节能服务公司投资 (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
节能效益分享期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项目申报 单位承诺 | 本项目的申报材料属实,符合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申报条件。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 |||||||||
附件6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改造前的工艺流程和边界范围(项目实施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范围、地理位置界限、规模和运行情况;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能源计量措施;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二)主要改造内容及开、竣工日期;
(三)项目改造后的工艺流程和边界范围。
二、技术原理
项目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节能原理(技术特点),及与原设计或原产品能效对比说明等(含在行业、国内、国际领先程度说明)。
三、项目节能量计算方法
(一)项目节能量计算依据和基础数据;
(二)项目节能量计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
四、项目投资额及回收期
项目主体设备费用、工程费用等,实施本项目的资金来源、构成比例及投资进度安排。回收期按年节能效益计算。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说明: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节能效果测定和验证,效益分享的比例和方式,节能量保证,款项支付的方法、数量及时间,项目(设备)所有权归属/转移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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