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7-10-25 09:16:55 编辑:admin
各区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发挥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水平,市科委近期将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考核对象: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考核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考核依据
《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津科创〔2013〕168号)
《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津科创〔2013〕179号)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中心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经区科委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栏目中签字、盖章。
(二)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书脊为单位名称,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绩效考核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科委提交书面说明。未参加考核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资格。
(四)请于10月27日前,将绩效考核纸质材料(盖章原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版,送至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科技档案馆大楼504室)。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杨煜 电话:24324832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郄燕 电话:58832926
附件:
1.2016年度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考核报告
2.2016年度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报表(企业类)、(事业类)
3.绩效考核材料装订格式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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