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2号),现就2022—2023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三)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有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需求。已在线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完成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两类服务。每个企业可就多项服务申请创新券支持,每项服务申请创新券额度最低1000元,多项服务累计申请创新券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兑现金额按实际发生合同额的50%核算,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为方便企业办理创新券兑现,落实便民化有关要求,本批次创新券申请和兑现均采用在线方式,企业需通过科服网(www.tten.cn)使用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办理。企业参加本次兑现时,需在线完成“事前申请备案—事后申请兑现”的完整流程,具体操作过程可参阅《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附件)。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兑现申请需完成“兑现申请提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企业提交兑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建议各申报企业及时与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沟通。2023年12月1日17:00前,兑现申请需完成“市级受理”。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专业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驳回,企业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至专业机构再次进行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兑现申请状态栏显示“市级受理”。在此期间请企业注意及时查看审核意见,按要求补充、完善有关材料,与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做好沟通。形式审查通过的兑现申请,市科技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23年12月8日17:00前,企业应在系统中导出《兑现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进行上传,未上传《兑现申请表》盖章件将无法参加专家评审。按照京津冀三地签署的创新券合作协议,本市企业向经三地互认的开放实验室购买研发检测类服务,可向企业所在地申请创新券支持。本次兑现期间,同时受理本市企业因跨地区购买科技服务产生的京津冀创新券申请,申请条件、资助方向、资助额度、申请流程参照本市创新券执行,申请额度计入本年度10万元的兑现总额。京津冀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开放实验室)目录(2023) 已在科服网创新券版面公布,可供企业申请的京津冀创新券服务资源在 “京津冀创新券”专题页面集中发布,企业可通过科服网的机构和服务检索功能获取上述资源并选择申请。政策咨询:邳文君 022-23532900-821,牟如玲 022-23532901-817技术支持:李学伟 022-23532902-824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陈志远022-66878907,袁德全022-66878906高新区科技发展局 郝思濛 022-84806277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局 张明亮 022-66328286河西区科技局 戈 静 高瑾 022-63008793
附件下载: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