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5-05-25 16:57:52 编辑:admin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继续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分别报送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量不超过6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2家,行业协会不超过4家,中央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
特殊备注:
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何继伟 贾宏伟
电话:010-68205193、68205192
委口单位:
国家工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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