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7-01-03 09:28:11 编辑:admin
市农口各局(办、院):
为做好2017年我市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5〕18号 津财农联〔2015〕65号,以下简称《贴息办法》),现将《天津市2017年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天津市2017年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市农委 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2017年农业种业基地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津党发〔2014〕20号)、《天津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津政函〔2015〕27号),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种业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符合《贴息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农业种业企业。
二、贴息资金使用方向
按《贴息办法》规定执行。
三、贴息额度
农业种业基地建设项目采取上年度贷款、下年度贴息方式给予扶持。本次申报范围为2016年农业种业企业发生的农业种业基地建设贷款贴息。贴息额度从贷款起息日开始,按2016年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每个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超出部分不予贴息;每个种业基地内的单个建设项目财政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期最长为3年。
四、项目组织
市农口各局(办、院)负责组织申报,市农委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审计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批复立项后方可享受贴息政策。
五、申报材料
1.对于初次申报的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市农口各局(办、院)提出的立项请示、农业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审计相关会计凭证等材料。
2.对于已经批复立项的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市农口各局(办、院)提出的资金申请请示、2016年项目建设情况报告、贷款合同复印件、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复印件、2016年银行贷款利息扣款回单复印件、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市农委的立项批复复印件、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审计相关会计凭证等材料。
六、项目受理
2017年4月30日前由市农委科教处受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志慧;联系电话:23005928 13820510508
附表: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市农委
2016年12月28日
附表 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项目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 ||||||||||||||||
合计 | 银行贷款 | 自筹 | 其它配套资金 | 合计 | 银行贷款 | 自筹 | 其他配套资金 | ||||||||||
贷款银行 | 贷款总额 | ||||||||||||||||
贷款利率 | 贷款年限 | ||||||||||||||||
已付银行利息 | 申请贴息额 | ||||||||||||||||
该项目完成时预计新增经济效益 | 新增产值 | 新增税金 | |||||||||||||||
新增利润 | 创汇 | ||||||||||||||||
项目单位上年度 主要经济指标 | 销售收入 | 年末总资产 | |||||||||||||||
利润总额 | 资产负债率% | ||||||||||||||||
税金 | 创汇 | ||||||||||||||||
贷款资金使用明细: 1、育种实验室改、扩建及仪器设备购置 万元 2、种质资源的引进、储存、更新 万元 3、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生产资料购置 万元 4、良种加工检测等相关设备购置 万元 5、育种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等 万元 | |||||||||||||||||
项目承担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供数据、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数据、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接受公开通报,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可另附详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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